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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補充非常重要~和房東簽約完拿了鑰匙之後,記得要更換大門鑰匙,既安全也避免糾紛。


一、確定門牌及房屋產權,只要有門牌就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謄本,確認房屋所有權人是誰,對照房屋所有權人和簽約人是否為同一人


二、若是分租房,與房東簽約要確認屋內可活動區域空間:曾碰到一個個案,門牌號碼都沒錯,住進去後發現有一個門沒打開,結果房東每次都從那個門進出,造成房客居住困擾,「看房子有門就開,到處摸摸看看」。

三、房東告知有哪些附屬設備,最好現場錄影、拍照。大部分契約書都從文具店買來,檢附設備項目記載缺乏,到租屋現場最好錄影,包括床、冰箱與冷氣等使用年限,順便試運轉,確認貴重家電等設備有沒有損害等

四,確認租金,建議看完房子後不要馬上付現,先弄清楚履約對象再付。如果房東堅持要訂金,建議先付新台幣1000元意思一下即可。

五、抽空徵詢鄰居對房況的了解與房東互動經驗。

六、檢視房東身分證件與簽約者是否是同一人,可避免日後可能遭蓄意詐騙風險。

七、簽約前確認租屋後修繕費、水電費、稅金等費用負擔方式,在租約中明訂避免後續糾紛。


八、租金不要用現金用匯款,請屋主給匯款帳號,最好是簽約本人帳號,如果不同帳號也要註明「房東出租人指定下列帳號、戶名、銀行」等字眼,代表履約是以匯款為主。

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81%BF%E5%85%8D%E7%88..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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